浅述西方收入分配理论的历史演进 浅述西方收入支配理论的历史演进 马克思与新古典经济学家不同的是他并不将支配问题归结为经济利益问题,而是将其引入社会生产条件,下面是我搜集整理的一篇探究西方收入支配理论历史演进的论文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摘 要 通过梳理西方经济学收入支配的理论渊源,说明西方收入支配理论的历史变迁与演进。本文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为出发点,对古典经济学以来的收入支配理论进行剖析与批判,并阐释马克思收入支配理论的精髓。 关键词 收入支配理论 劳动价值论 理论批判 一、古典政治经济学收入支配理论的演化与争论 古典经济学收入支配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可追溯到 18 世纪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杰出代表亚当斯密。由于经济学的收入支配理论是价值理论的规律延长,所以,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最早比较系统地阐述了劳动价值理论,说明了劳动是人类财宝的主要来源,承认劳动者在生产中制造财宝的作用。但是斯密的价值理论和商量方法的二元论性质,一方面他承认生产中耗费的劳动确定价值,即工资是劳动的收入或酬劳;利润和地租是非劳动收入,是无偿占有工人剩余劳动制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三种收入(工资、利润和地租)确定价值,并提出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利润是资本的自然酬劳,地租是土地的自然酬劳的论断,也被称为"斯密教条'。 马克思早就对此进行过批判,马克思认为斯密的这个论断的错误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他混淆了价值源泉和使用价值即财宝的源泉;二是他混淆了价值的生产和已经生产出来的价值的支配;第三,工资+利润+地租=V+M,是新制造的价值而不是全部价值,全部商品价值中还应包括转移到商品中的旧价值 C。亚当斯密的二重性价值理论成为西方支配理论进展史中重要的理论分歧根源。 大卫李嘉图比较彻底地贯彻了斯密劳动价值论的科学成分,在承认劳动者在生产中制造财宝确实定性作用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收入支配理论,即"生存工资'理论、利润理论和地租理论。他认为劳动者的工资只是维持最低基本生活的费用,利润和地租都是商品价值中扣除工资后的余额,从而提出了工资和利润的对立、地租和利润的对立的基本命题,在确定限度内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三大阶级之间经济利益上的对立性。但是,李嘉图并未深化商量工资、利润和地租的起源和实质,将它们看作自然规律(他们把市场经济运作看成是自然规律)的结果。同时,他把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归结为支配问题,也为后来的庸俗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