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员工行为法律规范及奖惩条例 1、目的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物流公司员工行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特依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订本条例。2、适用范围公司所有职级的正式合同工、试用期合同工及劳务派遣员工。3、原则及定义公司本着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的原则,实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法律规范员工的日常行为。公司对员工的各项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机密的除外。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轻重,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若员工对所受惩处存在异议,应于接到处分决定后 3 日内向综合部提出书面申述意见,也可直接向上一级部门申述。员工对管理人员的违规管理,可向上级部门检举。4、流程员工符合奖惩标准需进行奖惩者,由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依据该员工的需奖惩情况填写“奖惩申请单”,书面对上级部门提出奖惩本部门职工的建议。物流公司综合部对受奖惩员工所在部门填写的“奖惩申请单”及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核后向集团公司上报,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奖惩申请批准后由物流公司登记、存档,三级、四级奖惩同时进行通报。5、奖罚方式及等级奖罚方式分为:通报表扬(批判)、经济处罚、辞退员工奖励分为四个等级:一级: 表扬 奖金 30 元二级: 嘉奖 奖金 50 元三级: 记功 奖金 100 元四级: 记大功 奖金 500 元员工惩处分为四个等级一级: 批判 处罚 20 元二级: 警告 处罚 30 元三级: 记过 处罚 80 元四级: 记大过 处罚 300 元6、行政奖励标准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表扬。(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特别或重大交办任务者。(2)维护团体荣誉,有具体事迹者。(3)热情服务,好人好事有具体事迹者。(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嘉奖。(1)对于公司管理,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有成效者。(2)节能降耗有成效者。(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并处置得当者。(4)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之案件者。(5)具有其他较大功绩,足以表扬者。公司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给予记功。(1)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减少损失者。(2)保护公司财产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实际功绩者。(3)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开重大损失者。(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