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疫情防控方案 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工)委、市级国家机关、部门、企业各(党委),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驻 x 各单位: 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工作,根据 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来 x 返 x 人员第一时间在执勤点登记、报备,并根据相关制度要求,落实管控措施,杜绝出现托管、漏管现象。 二、各主管单位要仔细做好执勤点值守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要及时排查 xx 省重点(外来)人员管理系统;推送数据,不得以无法联系等理由结案了事,确保摸排准确率和覆盖率达到 100%。 三、坚持每天对村镇、小区新进精准摸排,群众主动报备的来 x 返 x 人员,要及时在 xx 省重点(外来)人员管理系统;补录数据,确保数据更新及时准确。 四、xx 省重点(外来)人员管理系统;作为全市数据来源唯一途径,不得出现台帐外还有台帐的现象,确保市、街办、社区数据排查、上报、查询、管控、研判一致。 五、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防控组、执法监督组每天根 据系统排查管控情况线上线下进行抽查,对不合规定的管控和结案情况,及时下发督办函并同时报请相关领导阅示。 六、各镇办、各部门单位、各包抓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夯实管理责任,居安思危,对标对表,精准摸排,查漏补缺,严把关口,坚决杜绝社区外来人员漏管、托管现象发生,对因工作失误出现类似问题的,坚决倒查追责问责。 xxx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