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受房屋内他人动产的处置 继受房屋内他人动产的处置 A 公司因欠债无力偿还,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将 A 公司所有的位于繁华地段的一栋九层高的大楼对外拍卖
A 公司是经营娱乐业的,该大楼内底层原是经营餐厅的,二至九层分别有 KTV 包房、迪斯科舞厅、保龄球馆等大型娱乐设施、设备,不过均已经停业了将近五年,并处于停水、停电状态
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载明该大楼内的所有动产以及自动扶梯不属于拍卖范围,即买受人可以取得该大楼的不动产所有权以及该大楼占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但是该大楼内的动产以及自动扶梯的所有权仍然是属于 A 公司的
B 公司因该大楼位于繁华地段,希望拍得该大楼并改造为办公楼使用,参加了竞拍并最终拍得了该大楼,顺利办理并取得了该大楼的房地产权证
在 B 公司准备重新装修整幢大楼时,难题出现了
该大楼内的动产的所有权是属于 A 公司的,B 公司是无权任意处置该些动产的,需要等待 A 公司主动将该些动产拆下并搬离大楼,但是经 B 公司多次书面通知 A 公司前来拆下并搬离大楼内的全部动产,A公司就是不予任何回复,也不实行任何动作搬走该些动产
B 公司因此迟迟不能重新装修整幢大楼,该等情况僵持了一年多,期间也请法院和政府部门协调过多次,但是均无结果
焦点问题: 1、本案中 B 公司是否可以自行拆下并搬离 A 公司在大楼内的动产
2、若 B 公司自行拆下并搬离了 A 公司在大楼内的动产,因为大楼内的娱乐设施、设备假如仍然安装在大楼内,则 A 公司可以向有意向的买家演示该些娱乐设施、设备,相对可以以较好的价格出售该些娱乐设施、设备,一旦拆除,该些娱乐设施、设备即很难出售,出售了也是极其低的价格,那么,A 公司要求 B 公司赔偿损失,B 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观点: 1、 B 公司可以自行拆下并搬离 A 公司在大楼内的动产
理由主要是:B 公司通过拍卖取得了该大楼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