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浙江日报/2019年/5月/30日/第008版观点基层治理中的文化力量——关于“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的调研报告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执笔潘海生费晓燕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中华民族数千年绵延发展的动力源泉
我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忠实传承者和弘扬者,注重把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有机结合,使优秀传统文化在教化人、培育人、构建和谐社会、凝心聚力中发挥特殊作用
当前,我省全力构建的“三治融合”新型社会治理模式,既是“枫桥经验”的升级版,也是各地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的生动实践
最近,省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就“发挥优秀传统文化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开展课题调研
一、优秀传统文化在我省基层治理中的实践这些年来,我省各地重视挖掘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推进基层“三治融合”发挥了积极作用
概括总结各地的做法和成效,主要有:注重挖掘弘扬孝文化
诸暨市成立了孝德文化研究会,仙居县在全县倡导孝慈为荣,绍兴市上虞区着力做好孝女文化的宣传
还有不少地方开展了评选孝慈儿女、孝慈媳妇等活动,并张榜公布、张贴上墙,弘扬孝德、重孝尽孝已成为各地的文化自觉
注重挖掘弘扬善文化
嘉善县以县名为荣,在全县大力倡导善文化,倡导与人为善、以善为本,用善意来待人处事
该县陶庄镇充分挖掘、整理和利用明代思想家袁了凡“善文化”资源,建立了善文化陈列室和学堂,传播善文化精髓
注重挖掘弘扬和文化
杭州一些社区连续几年举办邻里节;湖州吴兴区朝阳街道碧浪湖社区开展文明楼道建设;一些农村每年举办以和洽关系为主的全村百姓家宴,形成其乐融融的和谐氛围
2万名“武林大妈”活跃在楼道里,通过熟人社会“互知互谅互信”的特点化解邻里矛盾;海宁市斜桥镇华丰村把无讼文化与“和为贵”的价值追求纳入村文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