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第 1 篇 为深化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引领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加脱贫攻坚,激发广阔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制造性,特制定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一、表彰范围 此次表彰设立“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脱贫攻坚先进个人”两个奖项,各区县、示范区管委会分别推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具体推举名额分配附后)
市脱贫巩固提升领导小组各专项组各推举 1名先进个人
参加脱贫攻坚的企业、社会组织和各界人士按不低于10%的原则推举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
先进乡镇、村评选
深化学习贯彻 xxx 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仔细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各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
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明确的领导分工和责任考核机制,有完善的脱贫攻坚工作规章制度和详细的脱贫攻坚规划
乡镇扶持贫困村有效益明显的增收致富产业,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模范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的现象和其他违规行为
先进扶贫企业评选
热心扶贫事业,积极进展“公司+基地+农户”的进展模式,通过结对、联动、激励、就业等帮扶形式,引导贫困户成为农业产业链条中的一环,为贫困户提供产、供、销“一条龙”服务,在促进贫困村农业结构调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先进单位评选
仔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履行工作职责或对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办厂助学、积极推举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措施具体,成效显著,帮扶工作得到当地群众的充分肯定
(二)先进个人 1
深化学习贯彻 xxx 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