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共 7 页物业托管合同合伺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南京市鼓楼区香榭里小区业主委员会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中标物管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南京鼓楼区香榭里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型住宅小区座落位置南京市鼓楼区闽江路 8 号占地面积 24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 45000 平方米
其中,一期建筑面积 23734
05 平方米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为香榭里小区一期
包括内容有:1-6 栋多层住宅及其配套设施
配套设施见附件一(香榭里一期设施、设备明细)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第 2 页共 7 页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机电设备、配电系统等
第六条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一期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有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一期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一期物业管理范围的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见附件 2
注附件 2 为“和平物业”代保管的全部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