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 11 项规章制度 街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制度 11 项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会议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书记、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 第二条 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年初召开全街党员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汇报会,定期召开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第三条 会议主要任务: 1.年初街道党工委召开全街干部大会,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出全面安排部署。 2.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办(站、所、队、中心)、村(社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作出部署安排。 4.定期召开有各办(站、所、队、中心)参加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讨论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等工作。 5.定期召开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由办公室和纪检部门组织各相关办(站、所、队、中心)参加,加强联系与沟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由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调推动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坪塘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各村(社区)、各办(站、所、队、中心)负责人。 第二条 街道党工委每年年初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制定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计划,对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行全面系统的安排部署。 第三条 街道党工委适时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检查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条 街道党工委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分析讨论和协调解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第五条 明确责任。仔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全面履行党工委的集体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根据检查考核制度要求,党工委、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对号入座,亲力亲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六条 强化落实。街道党工委要根据“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纵向到底、层层推动”的工作格局,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加强督查、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齐动手的工作氛围。街道党工委成员要根据各自工作要求和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具体要求和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实到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