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冶厂设备管理考核细则一.生产车间设备管理考核细则1
考核办法(1) 该考核针对水冶厂全体员工
(2)个人满 100 分,以班组为单位考核,每分分值为 10 元
(3)车间统一制定承包区域,将区域设备合理分配到个人
车间对个人有管理责任
考核内容:(1)设备完好率① 车间班组设备完好率 95%以上,每超降 1%扣车间主任(班长)2 分,副车间主任(副班长)1 分;② 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改动或拆卸设备零部件
车间机动设备零部件缺少应及时安装,否则按以下规定处罚:少一个紧固螺栓扣 1 分、少一个附件扣 2 分、阀门少一个把手扣 2 分; ③ 备用设备一定要完好,检查发现一台不完好扣罚车间主任(班长)5 分,副车间主任(副班长)3 分
(2)设备保养与法律规范操作① 岗位操作员工不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一般设备事故,扣责任人 10 分;造成重大设备事故,按直接损失费用的 3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 1000 元)
② 设备运行记录填写要认真、及时、准确、全面、工整,纸面要洁净,违者一次扣责任人 2 分
③ 工作中,串岗、睡岗、脱岗的员工扣当事人 2 分,因上述原因造成设备事故,对当事人按修复费用的 5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 1000 元),并对班长处罚 5 分,车间主任处罚 10 分
④ 设备润滑不到位,润滑油脂添加不正确、润滑液添加不足、不及时
一次扣罚车间 5 分
设备责任人扣 2 分
造成设备损坏的对责任人按设备按直接损失的 50%进行处罚,(处罚上限为 1000元)
⑤ 对无操作规程的小型设备,由于人为造成电机烧毁的
扣责任者 50 元/次 ⑥ 操作人员要严格根据交接班制度,对设备进行现场交接,如有事提前离厂人员,由其班长负责岗位交接
不按交接班制度执行的员工,扣相关人员 3 分
⑦ 设备有异常现象或存在隐患没有及时发现或上报,造成设备故障扩大的,扣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