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零星租赁合同书设备零星租赁合同书设备零星租赁合同书 设备零星租赁合同书 承租方: 出租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施工设备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名称及型号 1、设备按日租赁,每日按 8 小时计算 轮式起重机租金: 货车租金: 四桥板车:800 元/日 双桥板车:700 元/日 第二条租赁时间 本协议签订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台班计算和付款方法 1、结算方式:按月计算,每月月底付清当月款项
2、乙方在办理租赁费用结算手续的同时开具正式发票,甲方以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吊车租赁款
3、若甲方需要加班,则加班时间另计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吊车的日常维修保养
2、乙方仅向甲方提供吊车及司机
3、甲方负责所吊设备自身结构及强度的安全
4、甲方负责现场的平整及道路畅通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出厂手续
第四条其他 1、施工过程中万一出现意外情况,应保留现场,分清责任,由责任者承担双方的损失
2、如遇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经双方沟通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