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承诺书 第 1 篇:评标专家承诺书评标专家承诺书 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人已接受招标人邀请,担任宣城市宣州区周寒河寒亭段防洪治理工程的评标专家。 本人承诺:本人非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业主依法委派评委除外),本人非上述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本人非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本人与上述投标人无经济利益关系,本人无国家或本市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本人在评标前未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接触,在评标结束后,不向外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中标候选人的推举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不收受招标人超出合理酬劳以外的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和礼物,不收受有关利害关系人的任何财物和好处。 作为宣城市建设工程评标专家,一经确定参加工程评标,成为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就应该独立、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本人保证: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宣城市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七部委第 29 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第 12 号令)的规定,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 假如我不遵守承诺,按法律、法规要求自愿接受行政监督机关的相应处罚。给有关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我还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承诺。 评标专家签名: 2024 年 10 月 17 日第 2 篇:评标专家承诺书评标专家承诺书 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国家法律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招投标的政令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评审(分)结果署名并承担个人责任。 3、如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本人将主动回避,以免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4、对评标情况严格保密,不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也不以任何形式透露评审、比较及中标候选人的推举等与评标有关的情况,更不会有接收投标人吃请、活动、馈赠财物等涉嫌不公平行为。 5、自觉抵制违规的招投标活动,协助、配合专家库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未经主管部门授权,不在招投标会议以外的公开场合以招投标评标专家的身份发表招投标方面的言论。 6、无正当理由,不缺席由主管部门通知的评标活动。 7、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发生,自愿接受主管部门处理。 承诺人签字: 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