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报告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政府金融办承担的4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一、承担的督查事项: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分类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加快处置非法集资陈案
做好非法金融案件处置和信访维稳工作,强化舆情监测,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负面信息炒作
组织开展打击逃废金融债务专项行动,切实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乱办金融问题比较严重
我市经营范围中含有“金融服务”“投资服务”“投资咨询”“理财服务”等字样的企业400多家,由于国家层面监管制度不健全,尚未明确监管部门,导致监管存在盲区,蕴藏一定风险隐患
二是违法违规案件有抬头现象
部分投资理财咨询类公司超范围经营,通过亲戚朋友筹集资金或利用自有资金,以投资咨询、房车贷款、闲钱理财等名义高利放贷,极易引发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
非法金融活动存在“输入性”风险,防控难度较大,例如“e租宝”、“善林金融”案件就是外地公司在该市分支机构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非法集资案件打击和处置难度大
一方面,投入警力不足,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涉及数额大、涉及人员多涉及地区广,受各种因素影响,公安机关普遍存在投入警力不足的问题
另一方面,损失追回难,犯罪嫌疑人通常会转移财产,涉案群众遭受的经济损失很难挽回或无法全额返还,很容易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游行等群体事件,维稳压力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
全面实施金融机构及业务持牌经营,开展金融业务必须持有金融牌照一般工商登记注册企业一律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法定金融业务
严厉打击无金融牌照、超范围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以及金融监管、工商管理、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