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1.车辆日常使用管理规范:1.1.1 所有车辆在作业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车速行驶,避免因超速出现的扬尘或作业质量下降现象,驾驶员可根据路面情况适当调整车速并保证作业质量。1.1.2 作业过程中如需停车进行作业必须在离车辆 4 米外放置警示牌或雪糕桶,警示过往车辆、行人。1.1.3 工作时间驾驶员不得从事与岗位无关的事情,不准停在路边睡觉不得漏扫。1.2 车辆日常管理:1.2.1 车辆必须按时保养、维修并做好车辆“一车一档”登记管理。1.2.2 司机每天需保证车辆各项性能良好主主可出车,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如因司机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人为地造成车辆损坏的,交由司机个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1.2.3 日常出车要做到符合标准。检查转向、制动、传动系统各部位紧固螺母是否牢固可靠、灵敏有效。启动后听察有无异响,各仪表、灯光工作是否正常,有无漏水、漏油情况,扫地车、清扫车、自卸车、水车等相关系统是否灵敏有效,禁止车辆带病工作。1.2.4 行驶或作业中:应注意各仪表、警示装置的工作情况,发动机底盘在运转中有无异响和异味、转向、制动系统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同时应注意清扫车扫盘适度清扫情况。1.2.5 收车后:视情况补充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并将电源总开关切断,存在故障的车辆必须及时报修,保证次日以最佳状态投入生产。1.2.6 车辆须保持清洁,驾驶员应每天擦洗自己驾驶的车辆,保持车辆干净整洁(包括车箱内、车身及其他配置设备),反光标贴清晰干净(反光标贴陈旧模糊不清,应由车队立即申领更换)。严禁出现“驾驶室脏乱、车厢内油腻、车辆外观不整洁、遮挡牌照”等现象。1.2.7 车辆专人专车、严禁私自挪用,非本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驾驶车辆,驾驶员负责本车驾驶、跟踪维修保养、清洁、证件保管等工作;严禁转借或私自调换驾驶车辆。特殊原因(如代班等)需经车队长同意;因特殊作业需求,一名司机交叉使用两台车辆作业的,车队长、项目经理确认签字,报公司备案后方可进行。1.2.8 公司所有车辆(含公务车)按项目车辆编制,需临时应急调拨车辆的,必须依据经审批后的车辆调拨单,由使用单位完成车辆调拨,特殊情况可后补车辆调拨单(三日内补交)。1.2.9 节假日或休息日各项目车辆必须停放公司指定地点,严禁私车公用或不按 GPS 设定位置停放,严禁停放在消防通道、路边或无人看管的地方。2.车辆维修保养及年审:2.1 发生故障后,司机要仔细检查并及时向车队长、项目经理报告,并现场拍取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