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住宅装修合同辽宁住宅装修合同辽宁住宅装修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纳,签订合同前请认真阅读。 二、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三、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验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 四、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公共设施及管路管线。 五、第二条款开、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六、第三条第款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如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七、第八条“材料供应”,无论是甲方供料或乙方供料都应提供材料清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数量、单价、合价。 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隐蔽工程结束后甲乙双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需提供隐蔽工程的施工图纸及图片影像资料等。工程竣工总验收,甲、乙双方均须在验收单上签字,方能交付使用。如某项工程不合格,乙方应予整改,直到合格为止。 九、工程交付使用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限不低于两年。包工包料的工程对整个工程实行保修,部分包工包料的工程对相关部分实行保修,清包工的工程仅对施工质量实行保修。 十、甲、乙双方经济来往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必须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十一、本合同文本,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 十二、本合同文本自 20__年 10 月 1 日起使用。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