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页中国改革报/2019年/2月/27日/第012版观察激发落后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河北省灵寿县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扶贫挂职干部王吕国家发改委社会司扶贫挂职干部鲍文涵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扶贫挂职干部赵心泽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进一步激发中部较落后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政策措施,根据国家发改委人事司安排部署,我们近期在河北省灵寿县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中,听取了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负担重、项目落地难、营利能力弱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发展活力和质量不高民营经济在河北省灵寿县经济全局中占据重要地位,灵寿县经济开发区入驻企业中97%为民营企业
2018年,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7
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县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并吸纳了大部分新增城镇就业人口
但是,2018年灵寿县民营经济产值不足1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完成31
1亿元,仅为石家庄市(下辖8区、13县、市)的1
3%,同比增长5%,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民营经济发展总量不大、活力不足,质量不高
灵寿县初步形成了生物制药、环保材料、建材生产、纺织制造等协调发展的工业格局,但各领域的龙头企业不多,产业规模偏小
例如,石材产业是灵寿县的传统产业,但县内却无一家规模以上企业,多数企业为家庭式作坊
调研中发现,仅灵寿县三圣院乡就有小作坊365家,不仅产值小、工艺不佳、抵御风险能力也较低,且存在环保、安全生产等隐患
灵寿经济开发区是“省级经济开发区”,2017年园区生产总值43
07亿元,约占全县GDP的43%
目前,入驻企业55家,但是规模以上企业仅占50%,大部分集中于建筑材料、纺织品制造等领域,缺乏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企业
同时,企业效益普遍偏低,其经济开发区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