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班就读领导小组 随班就读领导小组 各小学、初中(含民办学校、完中初中部): 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我国保障残障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一项重要政策。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沪教委基〔2024〕29 号”文的有关要求,完善本区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 (一)完善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络,将此项工作纳入特别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明确普通学校、特别教育学校、特别教育指导中心各自的工作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法律规范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 (二)健全杨浦区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特教分管领导任组长,组员由行政科室负责人、特教专干、特教中心常务副主任、教科研室分管主任、普校校长代表组成。 (三)落实相关经费,将随班就读工作的经费纳入预算,保证随班就读工作专职人员、师资培训、配置及有关活动等所需经费。 (四)重视随班就读配置。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分布配置教室,根据上海市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室教学与康复设施装备指南的要求建设教室。拓展教室的功能,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需求及课程实施需要开发丰富的教学与康复。加强对教室、学校其他教学及特教指导中心、医疗机构及社会的综合利用。 (五)重视随班就读骨干老师的培育。将随班就读老师的培育与骨干老师培育工程结合起来。注重发现和推广随班就读老师的先进教育经验和讨论成果,鼓舞老师形成随班就读的教育特色,积极制造条件、搭建平台,形成一支随班就读骨干老师队伍。 (六)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建立以特别教育指导中心为核心、普通学校、特别教育学校共同参加的随班就读络化管理体系。并建立由教育行政、医务、教研、科研人员、特别教育学校、普通学校有经验的老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指导组,兼任特教指导中心的指导人员。 (七)协调卫生、民政、财政、残联等政府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共同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检测、安置、后续服务、就业等各项工作。 (八)建立特别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督导制度。 二、统一检测标准,法律规范操作流程 (一)随班就读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残疾标准(参照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必须根据市教委指定的残疾鉴定医疗机构的鉴定结论,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在每年 5 月 31 日前上报区特教指导中心,再由区特别教育入学鉴定委员会审核,假如学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