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华工作总结 第 1 篇:韩华电池转正工作总结韩华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韩华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韩华公司经营进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与范围: 1、为了法律规范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及时淘汰不合适人员,确保员工的招聘质量,特制定本管 理办法; 2、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确认新进员工于岗位的匹配度
3、促进新进员工与企业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企业
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二、术语: 1、新员工:指新加入公司,仍处于试用期中未予以转正的员工
员工在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和 岗位变动不属于新员工
2、新员工试用期:指新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资双方为了相互了解、相互考察,遵照 法律法规予以约定一定时间
3、本办法内所有“试用期”的概念为“三个月”,公司组织的面试时间不计在内
4、试用期 被聘员工一般都需经过三个月的试用考察
员工在试用期间缺勤达 7 个工作日(56 小时)及以上,公司将根据缺勤状况延长其试用期 1 到 3 个月或立即解除试用
试用期双方进行考察
对不符合公司要求的,公司有权随时解聘
5、转正 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递交转正申请书,填写《韩华员工试用期转正申请表》,申请转正
部门主管将考核意见和转正报告意见递交人力资源部,经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评同意转正后,报董事长或分管领导审批
审批通过后,发布《韩华公司员工转正通知书》,转入聘任流程
三、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 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
新进员工试用期限原则上为三个月
需根据公司需 要、岗位需要、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2、员工试用期薪酬由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转正月薪 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