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留样食品范围为每日经厨房加工后的所有主副食品,不得缺样。 二、餐饮单位须购置与留样食品数量相适应的冷藏设施及留样工具,留样容器要大小适宜,便于盛放与清洗消毒。冷藏设备要贴有明显的“食品留样专用”标识。 三、留样主副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放入专用器皿中加盖,并在外面贴上标签,标明编号、留样时间、餐别、餐名、留样量、消毒时间、销毁时间、留样人等,并按早、中、晚餐的顺序分类保存。 每种主副食品留样量不少于 100g, 并分别盛放在己清洗消毒的专用留样容器内。冷藏温度为 010C,留样时间 48 小时以上。 四、留样的主副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避开污染。七、建立完整的留样记录,由餐饮负责人或留样负责人保管。留样记录至少应保存 12 个月,以备查验。 五、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或根据其它情况需要,卫生部门将依法对留样食品进行卫生学检验。 六、留样柜内严禁存放与所留样品无关食品或物品,留样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 学校食堂厨房食品留样都必须设专人负责,专人操作,留样前经过专门的培训并考核通过。 二、 留样操作法律规范 1、留样前需清除超出留样时间的样品,并用洗洁精将留样盒(杯)内外刷洗洁净,再用清水洗两遍; 2、将留样盒放在蒸箱内,高温消毒 30 分钟以上或用 1:250 的84 消毒液浸泡 10 分钟; 3、留样前用肥皂流动水洗手;用专用匙勺取样(专用匙勺不得接触不洁物品);不得用手接触留样盒的内壁及食品;在食品出售前取样,如带包装食品应整包或整瓶留样,不得拆包(瓶)零取(牛奶、饮料); 4、留样重量: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 10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样盒中。 5、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日期、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三、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四、留样食品必须保留 48 小时,时间到后方可倒掉。 五、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一、留样由专人负责,建立食物留样记录。 二、留取当餐供应所有菜肴,每份留样不少于 200 克,有标签标明菜名,留样时间,置放规定位置,保存 48 小时。 三、配备专用留样冷藏柜。温度设置为 0~10℃。 四、食品留样盛器采纳带盖容器,每次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