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教育规划内自愿离婚合同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1.总则1.1离婚背景1.2子女教育规划1.3合同目的和适用范围2.双方基本信息2.1甲方基本信息2.2乙方基本信息3.子女的基本信息3.1子女姓名3.2子女出生日期3.3子女教育现状4.子女教育的决策权4.1教育决策的协商4.2教育决策的决策权归属4.3教育决策的变更5.教育经费的承担5.1教育经费的计算方式5.2教育经费的支付方式5.3教育经费的支付时间6.教育费用的承担6.1教育费用的定义6.2教育费用的承担方式6.3教育费用的变更7.教育支持与协助7.1教育支持的方式7.2教育协助的内容7.3教育支持与协助的变更8.子女的探望权8.1探望权的主体8.2探望权的具体安排8.3探望权的变更9.子女的监护权9.1监护权的归属9.2监护权的变更9.3监护权争议的解决10.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合同变更的条件10.2合同解除的条件10.3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法律后果11.违约责任11.1违约行为的认定11.2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11.3违约责任的免除12.争议解决方式12.1争议解决的方式12.2争议解决的程序12.3争议解决的法律后果13.合同的效力13.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13.2合同的终止13.3合同的效力保障14.附则14.1合同的修订14.2合同的签署日期14.3合同的签署地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总则1.1离婚背景甲乙双方自愿提出离婚申请,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通过和平方式结束婚姻关系。1.2子女教育规划1.3合同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子女在离婚后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和教育。本合同适用于甲乙双方离婚后对子女教育问题的共同管理。2.双方基本信息2.1甲方基本信息甲方姓名:,性别:男,身份证号码:11010119700101001X,住址:北京市朝阳区路号。2.2乙方基本信息乙方姓名:,性别:女,身份证号码:11010119750505002Y,住址:北京市海淀区路号。3.子女的基本信息3.1子女姓名双方共同子女姓名:小明。3.2子女出生日期小明出生于2008年6月1日。3.3子女教育现状目前小明就读于北京市小学,学习成绩优秀,课外活动丰富。4.子女教育的决策权4.1教育决策的协商甲乙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协商的原则,共同参与子女教育决策。涉及子女教育的重要事项,如学校选择、课外活动报名等,需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4.2教育决策的决策权归属如双方在教育决策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应提交中立第三方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做出决定。4.3教育决策的变更如双方在子女教育过程中需要调整教育决策,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变更方案。5.教育经费的承担5.1教育经费的计算方式子女的教育经费包括学费、书本费、课外活动费用等。具体计算方式为:学费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书本费按学校规定的标准计算,课外活动费用按实际发生金额计算。5.2教育经费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子女的教育经费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每月各自支付一定比例的教育经费,具体比例双方协商确定。5.3教育经费的支付时间甲乙双方约定,每月15日前将当月应承担的教育经费支付给对方。6.教育费用的承担6.1教育费用的定义教育费用包括学费、书本费、课外活动费用等与子女教育直接相关的费用。6.2教育费用的承担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子女的教育费用由双方共同承担。双方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教育费用。6.3教育费用的变更如双方同意调整教育费用的承担比例,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变更方案。8.子女的探望权8.1探望权的主体探望权的主体为甲乙双方。双方均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探望子女。8.2探望权的具体安排甲乙双方约定,每周六上午9点至下午5点为探望时间。如甲方探望,需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如乙方探望,需提前一周通知甲方。8.3探望权的变更如双方同意调整探望时间或方式,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变更方案。9.子女的监护权9.1监护权的归属子女的监护权归乙方。甲方应尊重乙方的监护权,并积极配合乙方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9.2监护权的变更如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权,应提前至少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共同协商变更方案。监护权的变更需经过法院批准。9.3监护权争议的解决如双方在监护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