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宣 县 一 事 一 议 财 政 奖 补 办 事 流程 图↓↓↓↓【决议公开】
议事结果在村内群众聚集地或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并设征求意见箱,补充完善决议事项
若发现重大问题,宣布决议无效
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
(公示要有相片存档备案)
↓村委汇总议建设项目,各乡镇政府申请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审核
↓【向县级提出拟建项目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原始会议记录、《筹资筹劳会议记录表》(加盖村委公章)、与会人员决议签到花名册(加盖手模)、工程预算方案(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作业费、村民投劳工日数等,理财小组签名盖手模,加盖村委公章)、《项目申请审批表》(加盖村委、乡(镇)政府公章)、申请奖补资金请示(基本概况、项目名称、规模、投资投劳总额、资金来源、受益人口、项目效益等,加盖村委公章)、拟建项目公示材料及相片
↓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审核
↓县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各自然村组织筹资筹劳(填写筹资筹劳花名册,群众在花名册上签字并盖并加盖手模认可,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将筹资筹劳情况在村内进行公示
↓将集资款存入乡镇财政所设立的专户,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资金申请
需提交的材料:项目资金申请书、存款回执单复印件、村内筹资明细(村民筹资名册及收据、村集体投入凭据、各种捐赠赞助证明、乡镇投入票据、其他资金来源证明)、筹资筹劳公示情况相片
↓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财政所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自然村(议事主体)组织项目实施】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根据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资金使用进度等
做好施工监管
↓【项目竣工】由施工方向村委申请验收
村委组织村项目领导小组、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和群众代表对项目建设规模、质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