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对学习初期的建议是:(1)开始着手学习,不需要全面通读教材.应当迅速收集各科历年真题,先看题了解个大概,心中有数再看书.确保将来对教材的学习能始终围绕考试重点来进行,具有针对性。在阅读教材过程中,每看一个章节时,应留意以往考试是如何出题的,出在哪里。真题应反复学习,反复领悟,作为最重要最根本的应考依据。(3)在真题未烂熟于心之前,尽量不要做模拟题.通常情况下,模拟题都是毒药。4 尤其是实务,教材内容多,可命题的点也多,范围极其宽广。可以在学习教材前,先把历年真题中的大案例通读一遍,你会发现,任何考试命题的规律都是“重者恒重,轻者恒轻"。真正的重点总是要反复考核的.看完这些题目后,再看书,你会清醒很多.而不会把 400 页的教材中每一句都当重点来背5。 例二:监理公司不得与“被监理项目的”承包单位、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言下之意,它可以与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有利害关系、隶属关系。其次,即使是承包单位、供应单位,也能开监理公司,只要他们不在一个项目上碰头即可。其余还有大量的小技巧,可以反复运用。例如:可以罚款=可以不罚款;应予支持=不能不支持;应当通知=无需对方同意;应当备案=无需批准,6. 法律意义上的债,不是指欠钱换钱,而是“特定当事人之间,一方有权请求另一方为一定给付(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债是一种法律关系,这种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看书看到债权,就把它翻译成“权利”,看到“债务"就翻译成“义务”,7. 法律意义上的合同,不是甲方乙方,你签字我盖章的那几页纸 (“合同书”)。合同法上说的合同,是“交易行为”。看到“合同”,要立即把它翻译成“交易"。例如:合同的订立,不是教你如何签订一份合同书,而要把这标题翻译成“交易是如何在两人间达成的”。否则,什么是要约什么是承诺,完全不通。再如: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翻译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发生交易的意思表示”。这就好理解多了。而:无效合同,应当翻译成“无效交易",可撤销合同,应当翻译成“可撤销交易".8。 目标明确,手段就要清楚.把历年 5 道大案例看完,四年下来 20 个案例,这门课的重点也就八九不离十、心中有数了,这叫把书读薄.9。 无论有没有第三版教材,我都希望大家安心把第二版教材看好.理由如下:一般来说,任何人来命题,都喜爱出教材的新增内容,因为老的内容都出腻了,这是人性,是几万年都不会变的东西。只有第二版教材熟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