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在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公司名称: 第四条 公司住所: 第五条 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第二章 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 万元.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应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根据本单程的规定执行.3、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输变更登记。第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东第八条 股东的名称(姓名)及公司法定代表人:1、姓名: 身份证号: 2、姓名: 身份证号: 3、姓名: 身份证号: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1、 股东,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 ;已于 年 月 日在 银行缴足2、 股东,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 ;已于 年 月 日在 银行缴足.3、 股东,出资额为 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 ;已于 年 月 日在 银行缴足。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说明下列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登记;(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5)出资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第十条 股东权利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额享有表决权;2、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根据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5、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参加制定公司章程。第十一条 股东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度;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的转移手续;4、不根据前土法,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7、有义务为公司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第十二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