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兆民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兆民云计算代理商合同客户编号:合同编号:日 期:兆民云计算代理商合同甲方(代理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邮 编:联系人: 传 真:联系电话: 网 址:开户银行及帐号: 电子邮件:乙方:上海兆民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呼玛路 547 号 4 楼 邮 编:202431总机:021-60832323 传 真:021-60832330网址:http://www。zmcloud。com第一条: 声明保证双方在订立本合同之日时须为合法的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有资格及能力从事本合同项下之交易。甲方了解互联网、计算机相关服务,具备提供相关服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熟悉乙方的代理商制度、产品服务内容、具体业务流程等相关信息。乙方须就上述各项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决定是否授予甲方代理资格。第二条: 合同要求及条款2.1 合同要求由于兆民与运营商的合作关系,因此兆民可开放的独家区域代理的范围限制在运营商之外(包含电信、网通、移动),独家区域代理,需要准备超过 50 万元的进展资金,来购买兆民的产品进行销售.标准代理的资金准备要求是保持账户有对应当月所有的续费款项余额,同时保证年消费额大于 20万元,才能够享受兆民给予代理的大幅优惠政策.未达到上述任何一点,会降低兆民对您的评分,该评分政策将由兆民财务部、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按权重来给出。兆民也会对不同级别代理有相应的业绩要求,业绩增长率不得低于当年 GDP 增长值,假如完成不了既定的业绩需求,兆民也会重新评估区域代理的代理资格。假如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则可以友好终止合同2.2 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甲方申请成为兆民 级别代理商,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 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合同。本合同的目的是在甲乙双方之间建立产品或服务的分销体系,保证甲方销售或提供的乙方产品及服务品质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据本合同使用乙方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相关信息解释乙方产品或服务的来源和品质。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面对第三人、对外签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经济行为。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授予甲方" ”资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分销乙方的云终端设备、云数据中心、云计算衍生产品以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兆民云计算代理商产品服务价格》为准)。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积极宣传推广本合同第二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