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扶贫办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合同甲方: 舒城县扶贫办 (购买方)乙方: 舒城县农科所 (服务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法律规范流程》等有关规定
为保证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概述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仔细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神,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推动农业可持续进展,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以提升农民综合素养、职业技能和创业进展能力为核心,强化雨露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质量,着力培育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队伍,为进展现代农业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条:服务项目名称及要求1
雨露计划有用技术培训服务
(项目标准、数量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节点)1
项目标准与质量要求:乙方应根据《舒城县 2024 年雨露计划有用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遴选培育对象;依据培训法律规范,具体制定工作方案及每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仔细开展培训,严把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关;建立农技人员跟踪联系服务制度;建立培训资金专账,严格根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法律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
要求乙方培训合格率达 100%,培训满意度达 100%
数量要求与完成时间:乙方本年度承担雨露计划有用技术培训培育任务 310 人
该项目培训任务从 2024 年 8 月开始实施,当年 11 月底全面完成
第三条:项目经费使用原则及支付方式项目经费确保专款专用,支付方式:A.分 段 支 付 () B
按 月 支 付( )C.按 季 支 付 ( ) D
项目完成结算(√ )1
合同购买服务价款总额为:(大写) 2
第一次支付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