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本协议当事人为甲、乙双方物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为甲方): 湖南家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法律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加强对本小区的物业管理,保障前期物业管理活动中当事人(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正常生活秩序,减少物业管理纠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乙方签订《房屋买卖(预售)合同》时,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乙方所租/购物业基本情况本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销售(预售)合同编号: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住宅、商业、公寓、写字楼 坐落位置: 栋 单元 房 建筑面积: 平方米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绿化、环境卫生、安全防范、交通等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服务与管理;2、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并书面告知乙方;3、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4、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5、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6、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7、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注意事项和限制条件书面告知乙方,并与乙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8、不得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9、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10、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约定除外).11、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12、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从事经营活动。13、享有其他文件或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参加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监督权;2、 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3、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临时管理规约》及《住宅使用说明》约定;4、依据本协议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5、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有装修依法需要经政府部门审批,乙方必须根据规定自行办理相关手续;6、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