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老师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修订版)一、老师岗位职责 (一)教授岗位 1
学科建设 把握本学科的进展前沿和进展方向,参加制定学院、学科的进展规划并负责本讨论方向建设
协助学院教授委员会建设师资队伍,积极参加物色、推举和吸引人才,培育青年老师,在本讨论方向凝聚和形成学术队伍
参加国内外高层次学术沟通,广泛争取科研经费和社会支持,提升所在学科或讨论方向的竞争力及影响力
人才培育 仔细履行育人职责,以高尚的师德品行、良好的学术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
承担本科生教学和讨论生培育任务,从事本科生基础课或专业课教学工作,教学中体现最新的学术成果,每学年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72 学时,负责或参加培育方案改革,开展相关专业的课程和实验室建设工作,担任本科生指导老师,指导本科生和讨论生开展学术创新活动
科(教)学讨论 能够站在本讨论方向的国内学术前沿开展讨论工作
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重点科(教)研项目,争取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发表系列高水平学术论文,尤其在国际或国内一流刊物(四大检索或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较有影响的学术专著、教材,或完成有较大影响的调查报告,或取得多次被权威刊物引用(评价)的影响较大的学术成果,或取得有应用价值的发明制造
每学年举办一次所属学科领域进展前沿的学术报告会;组织或参加所在讨论方向的学术讨论班
社会工作 关注学校和学院的建设和进展,积极建言献策并作出贡献
促进科技成果,特别是本学科方向科技成果的转化
为国家和地方的经济与社会进展提供业务咨询、指导等服务,促进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的传播和进展
(二)副教授岗位 1
学科建设 作为学术团队的成员,参加本学科和学术团队的建设,并在其中发挥学术骨干作用,扩大学科学术影响
教育教学 承担所属学科专业的育人和教学工作,承担本科生和讨论生的培育与指导工作 ,系统讲授本专业两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