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
为促进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纪业务进展,吸引优秀人材,完善管理机制,防范和控制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经纪业务系统包括:管理总部、营业部,以及区域交易中心
在上述范围内,各类岗位、各类员工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必须坚持如下原则:(一)坚持风险控制优先
(二)坚持专业岗位垂直管理
(三)坚持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坚持市场化运作规则
二、公司经纪管理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交易清算部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在人力资源部的协调、指导下,组织落实本办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要求
第二章 岗位设置及编制第四条 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
一、岗位设置是经纪业务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环节
二、经纪业务系统岗位设置要做到精简、高效,科学设岗、按岗配人,避开岗位的重置和缺失,减少人员的闲置和浪费
三、岗位设置要与公司经纪业务中、长期进展目标相适应,既考虑公司经纪业务的历史渊源和现状,也要注意参照国际、国内证券行业的成功经验
第五条 经纪业务系统岗位设置
一、管理总部岗位设置
(一)管理总部的主要职能:1、对所辖地区的经纪业务进行协调指导,督促其完成年度绩效工作目标,加强运营过程的中台控制;2、组织所辖营业部贯彻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信息传递及时通畅;3、为所辖营业部业务开发、客户维护及后勤保障提供支持和服务;4、配合公司开拓投行、债券、并购等其他证券业务
(二)管理总部的岗位设置分为办公运行、客户服务、市场开拓三个类别
三、营业部岗位设置
(一)营业部的主要职能:1、作为经纪业务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的运营销售平台,是经纪业务的利润中心;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