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零零五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司董事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2024 年度第 2 次(临时)会议审议)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法律规范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股票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规范意见》和其它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交通办公室沪府交企(92)第 113 号《关于同意上海通信开发总公司改组为上海国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对比《公司法》进行了法律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第三条 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 53 号文批准,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0,000 股,全部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并于一九九三年四月七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首次发行的 70,000,000 股股份中,向发起人上海市邮电管理局发行41,214,500 股,占公司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 58。88%。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卫国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China Satcom Guomai Communications Co.,Ltd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 号 10 号楼 公司住所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498 号 10 号楼 邮政编码:202403 第六条 公司现有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1,371,188 元。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401 , 371 , 188 股 , 其 中 发 起 人 持 有236,337,765 股,其他内资股股东持有 165,033,423 股.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