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三 A 层、三 B 层办公区中央空调设备与安装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一、 工程范围及内容 本合同工程范围为 大厦三 A 层、三 B 层办公区的中央空调工程的安装、系统调试、测试,根据合同所附的乙方设计且经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报价单(详见合同附件)项目内容为依据: (1)南京天加牌模块化风冷式冷水机组 1 台、南京天加牌末端空调设备 22 台、南京天加吊顶式空调处理机组 2 台,上海成峰牌冷冻水立式离心泵 2 台、绿岛牌排气扇 37 台、绿岛牌柜式排风机 2 台的设备供应与安装(含将设备吊至楼顶基础上的费用). (2)冷冻水、凝聚水、送风、排风、电器控制系统的工艺管线的制作、安装(含各工艺管线的支架制作安装,除锈、防腐等),甲方负责提供电源到屋面配电箱,乙方负责配电箱以后的电线及专用配电箱安装. (3)冷冻水、凝聚水、通风管的保温以及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4)第三 A 层、三 B 层办公区空调系统调试、测试。 (5)无偿协助甲方因办公室装饰布置出现小的变动。 二、 工程造价 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详见本合同附件中的《 大厦屋三 A 层、三 B 层中央空调安装报价单》(以下简称“《报价单》")。暂定合同总价为¥:430559 元(大写人民币:肆拾叁万零伍佰伍拾玖元整),结算时根据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实结算. 2、本合同造价为大包干单价形式,已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安装、税金、运输装卸、检测、水电、变压器损耗、保险、配合、保修、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合理利润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3、因设计修改或甲方变更原因造成增加工程时,依据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经甲方工程师签证确认,合同内已有的单价依据合同单价,合同内没有的单价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三、 施工工期 1、本合同设备交货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天内。 2、本合同安装工程总工期为 45 天,施工起始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四、 付款条件 1、根据本合同附件《报价单》以及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内容,空调设备暂定总价为¥:190415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零肆佰壹拾伍元整),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设备暂定总价的 30%作为设备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