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为合理充实中层干部队伍,推动全院各项工作协调进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中层干部上岗方案
为推动全院经济协调快速健康进展,结合我院实际,经讨论,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 xx 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进展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逐步培育和造就一支勇于开拓、富有活力的高素养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全院经济跨越式进展
二、实施办法 (一)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履行岗位职责、仔细完成任务、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3、有改革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5、本院在职在编人员(含局招聘)、身体健康、且近两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6、年龄和学历要求:(1)男性5 0 周岁以下,女性45 周岁以下,学历中专(含高中)以上;(2)医政组长、副组长学历要求临床医学大专以上,且工作年满5年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某些岗位对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技术骨干条件可适当放宽
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 1,如无特别规定按本款第(1)条执行
(二)竞聘方法 1、公布方案
公布科室设置、职能及拟聘中层干部职数、职责和权利情况(附后)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实行组织推举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报名竞争2个职位
审查后确定竞聘候选人; 3、综合测评
由竞聘候选人所在科室、职工大会、院部分别对其德、能、勤、绩、廉及8小时外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分别以30分、30分、40分加权计算总分; 4、组织考察、决定人选
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根据 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中层干部人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