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分拨中心营业部作业管理办法文件编号:CRE06-C720 受控状态: 持有人:中铁快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分拨中心营业部的作业管理,确保公司综合运输网络畅通有序,实现铁路、公路、航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链接,提高分拨中心营业部作业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分公司所属的分拨中心营业部
第三条 各分公司须依据本办法制定《分拨中心营业部作业管理实施细则》,经分公司审批后,报公司运输部备案
第二章 货物承运交接作业第四条 货物承运作业根据《快运包裹承运区作业指导书》(CRE06—C703)执行
货物交接作业程序1.货物交接前,分拨中心营业部交接员应先核对交接单证与运单、包裹票信息是否一致,车厢施封锁是否完好,施封锁号码与交接单证标注信息是否一致;2.货物交接时,交接员和装卸作业班长要严格执行唱装唱卸制度,一票一装、一票一卸,确认票货相符;3.确认无误后,交接员、信息员、装卸作业班长同司机共同办理交接手续并加盖名章或签字
第五条 货物交接原则1.交接基本原则:货动有交接、交接有手续、交接双方应签字、严禁信用交接
2.交接人员应严格执行“五不准”制度:装车货,票货不符不准装车;卸车货,点数不清不准移位;到达货,票货不符不准入库;交接货有疑问不准接收;各种交接手续不清不准离岗
3.交接人员应严格做好记录交接手续,对于调度命令或在交接单证上有特别说明的信息,要依据要求做好交接
4.货物交接所用的交接单证、运单、包裹票等票证,交接人员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第六条 分拨中心营业部集结、中转运输的货物,须符合公司各种运输方式下对货物承运的相关规定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物,分拨中心营业部应及时上报分公司调度中心,请令处置
第七条 分拨中心营业部应根据线路图定运行时刻制定合理的货物集结、中转截载时间表,并书面通知各相关单位
对超出截载时间造成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