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分 包 合 同甲 方: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通讯地址:电子邮箱: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XXXX 项目 XXXX 工程分包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 1 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1.3 工程结构: 1。4 建筑面积(暂定):第 2 条 承包方式2。1 包工、包辅材(含低值易耗品)、包施工小型工具、包二级配电箱以下的用电、包现场施工用水工和用电工、包保险费用、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现场文明施工、包治安(所在施工范围)、包验收、包签证(配合甲方)、包结算、包风险、包规费、包税金、包与其他分包单位的配合用工等。2.2 乙方需在合同签订 5 日内向甲方缴纳 万元(大写: )保证金。(保证金包含:签约保证金占保证金总金额比例为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占保证金总额比例为45%、履约保证金占保证金总额比例为 50%)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方式缴纳;保证金的返还按附件《保证金的返还》流程执行。第 3 条 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3。1 承包范围根据本工程业主方提供的施工图,在甲方的施工承包范围内,除以下项目外,其他均属乙方的承包范围:3。1。1 桩基成孔工程(桩基土石方开挖及护壁另行分包,填芯及钢筋笼含在本分包合同内容中)3。1.2 水电、消防、空调安装工程3.1.3 内、外墙保温工程3。1。4 柔性防水工程3.1。5 门窗及木作工程3。1。6 栏杆及爬梯工程(砖砌或砼栏板除外)3。1.7 外墙装饰工程 (干挂石材)3.1。8 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分除外。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用房、楼梯间、公共走道、电梯前室)3。1。9 幕墙工程(如有)3。1。10 钢结构(网架)工程(如有)3.1。11 化粪池及室外排污管道等附属工程 以上承包范围甲方有权进行任何调整,乙方认可甲方对承包范围的调整,对调整结果无任何异议。3。2 工作内容完成上述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实体项目以及为完成该实体项目而有必要实行的所有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内材料的水平、垂直运输和二次及多次转运)、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外架搭拆)、直至达到本工程交工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及为本工程业主方指定分包或独立分包工程提供相应的配合等方面的内容。乙方的主要施工项目和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