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办公用房主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二)工程地点: (三) 工程承包方式:合同工程价款实行人工费单价固定的包干制度,即乙方包工期、包施工、包风险、包质量、包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社保费等包干形式
(四)工程承包内容:基础工程(不含墩基)、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初装修工程(含内外粉刷、屋面工程 ) 、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含 搭拆及租赁 ) 、工具、机械设备(含砂轮片、钻头、锯盘等辅助用耗材 等 ) 、安全防护措施、文明施工措施、施工人员保险、劳保用品 , 完工清 洁
其中基础主体结构工程含模板材料(含模板工程如钉子铁丝等) , 雨 污排水就近接入已施工完工的检查井,给水就近接入,电源就近接入 , 保证工程完工,保证水通、电通、排水通
以下工程不在乙方承包内容 范围内:基础土方、精装修、门窗工程 、 防水工程、保温工程、外墙真石漆、内墙漆料、消防、弱电预埋
第二条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24 年 年 12 月 24 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签发、乙方签收的开工报告为准,完工时间以乙方根据合同内容完成本工程及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为准
第三条 工程价款1、合同工程价款实行人工费单价固定,即: 410 元 / 平方米(其中 土建工程部分 380 元 / 平方米,水电工程部分 30 元 / 平方米)
单层建筑面积约 240 平方米,完工后根据实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2、甲方每次向乙方给付工程款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普通增值税税务发票,增值税税金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无法提供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