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矿主排水自动化系统技术要求一、 总则1.1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新安煤矿泵房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厂家必须保证新安矿主排水自动化系统及配套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法律规范的要求,产品有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证件.1.3结合矿方的泵房运行管理、巡检制度,完善泵房安全运行、检修记录、巡检考核的智能管理,实现泵房在无人值守状态下的门禁管理、巡检考勤、视频联动等安全管控。1.4厂家应在满足技术法律规范书提出的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外,充分参照有关标准和法律规范的条文,提供符合技术法律规范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1.5设备技术法律规范书经矿方、厂家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6供货方负责产品的出厂、运输并卸货至需方指定地点.1.7本技术要求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二、 项目简介及使用地点结合井下泵房现场实际情况,运用在线监测、智能管控技术,实现对井下泵房的运行监测、智能控制、运行管理、业务管理等功能,达到泵房集中管理、安全高效运行的目的,实现泵房无人值守、安全管控。系统能够对水泵的各项运行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监测水泵的运行工况,对可能发生的故障进行预警,控制水泵按预定控制程序自动完成水泵的定时启动、停车、试验或自动切换运行、避峰填谷等操作,具有就地、集控、自动和远程控制方式,并提供各种技术性能资料、统计管理报表、运行趋势曲线等管理功能,实现水泵的在线监测、故障预警、自动化操作控制和运行管理,实现泵房的门禁管理、巡检考核、视频联动等安全管控,使水泵始终处于安全、高效、经济的运行状态。本次改造以新安煤矿中央泵房、清水泵房为使用地点。设备现状如下:1) 中央泵房水泵型号:MD600-55X7,数量:6 台,标称流量:600m3/h,标称扬程:385 米;电机型号:YB650S1—4,数量:6 台,电压 6KV,功率 800KW,预埋有温度传感器;2) 清水泵房水泵型号:MD600-55X7,数量:4 台,标称流量:600m3/h,标称扬程:385 米;电机型号:YB2—5001—4,数量:4 台,电压 6KV,功率 800KW;三、 技术要求3.1 总体技术要求3.1.1 实现井下两个排水泵房的无人值守自动化控制运行.3.1.2 实现泵房在无人值守状态下的门禁管理、巡检考勤、视频联动等安全管控,保证泵房内设备及自动控制系统的安全运行。3.1.3 实现井下两个排水泵房的远程集中监控管理,将水泵运行监控、门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