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管理提升活动,法律规范项目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程序,明确管理责任,强化成本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提高标准化、法律规范化管理水平,落实成本管控责任,强化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降本增效、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及砂石料、砂石料及柴油
第二章 职责与权限第五条 分局物资设备科是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管理工作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改、检查监督和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六条 分局工程管理科负责:对项目部主要材料实际消耗量与应消耗量对比分析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对材料节约或超耗奖惩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参加本办法的修订工作
第七条 分局技术质量科负责对项目施工图纸主要材料量的计算及下料单的填写等准确性、合理性进行检查监督,参加本办法的修订工作
第八条 项目经理每季度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对项目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结果进行分析,超耗部分要查找原因,落实责任,实行措施;对业主供应材料的耗用情况不仅要分析超耗的原因,同时注意节约的量是否在合理的范围内
第九条 项目总工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落实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管理工作,对图纸计算、钢筋下料、砼配合比及外剂使用标准的准确性、合理性负责
第十条 项目经营部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落实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之间业务的沟通,具体负责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结果的分析工作,并对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结果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一条 分管物资设备科、钢筋加工及砼拌合站的主管领导在协助项目经理组织落实主要材料消耗控制管理工作的同时,对物资设备科、钢筋加工及砼拌合站填报的相关资料、报表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
第三章 主要材料验收及实物管理分工第十二条 主要材料验收应严格执行双人验收、法律规范计量,即:钢材由物资部门两人或物资部门和钢加厂联合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