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乘用车制造公司供方选择及认可管理办法编制:姚传中校对:龙凯锋会签:周良明 张作洋 项兴初审核:严 刚会审:戴茂方批准:安 进二 00 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备注:特定厂家主要考虑同一图号不通用件,如:DVD 等
1 法律规范供应商的新产品开发的活动和行为;1
2 保证供应商的新产品开发的质量;1
3 法律规范江淮公司与供应商新产品开发的接口及相互沟通的活动和行为;1
4 明确新产品开发过程中,乘用车讨论院、乘用车供应商开发科及乘用车制造公司职责;1
5 以 ISO/TS16949:2024 标准为准绳,诚信为基础,致力于建立互利互惠、最终形成战略联盟的供应链体系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乘用类新车型零部件、新系统零部件开发、新改款零部件开发及在制品第二点开发的供应商选择
3.定义A 类(关键件):对产品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有重大影响的外购配件
制动系统、转向系统、传动系统、车身冲压件、仪表及电器(含蓄电池)、仪表台、轮胎、前后桥、板簧及减震器、安全带、前挡风玻璃等
B 类(重要件):对产品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有重要影响的外购配件
供油系统、进排气系统、冷却系统、车架横梁类、悬架(置)支架类、保险杠等塑料件
C 类(一般件):对产品的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等有一般影响的外购配件
1 乘用车讨论院4
1 负责新项目开发任务书输出、零部件报价技术输出、零部件技术状态确认及技术协议签订;4
2 负责新产品开发样件检测、样式试装评审、样件质量整改、样件性能试验、整车路试试验及 OTS 样件初步认可;4
3 负责新产品上市后市场价格确认工作;4
2 乘用车供应商开发科4
1 负责候选供应商提出、供方选择会议召开及招议标工作组织;4
2 负责牵头组织新增供方调研及选点阶段供方质量审核、过程开发阶段质量审核,供应商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