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标题]篇一:乡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实 施方案 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2024?9 号)文件精神和要求,镇政府决定从今年 4 月中旬至 9 月底,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进展和安全进展理念,仔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工作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法律规范安全生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尽快好转。 二、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重点领域: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炸、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对象:矿山以新型墙体材料厂、农户私自取土为重点;道路交通以镇客运、镇非法客运车辆非法载客为重点;火灾防控以各村委会田地、村庄柴草和农村用火用电为重点. 重点内容: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和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非煤矿山。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依法履行有关审批程序,擅自勘探、建设和生产的,以及假借整合技术之名躲避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