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县卫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推动我镇医药卫生一体化综合改革,更好地为全镇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医疗预防保健等全方位服务,提高全镇人民身体健康保障水平,促进我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进展,现结合我镇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深化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加快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我镇医药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坚持立足镇情,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有序推动;坚持综合改革,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并举,维护公益性与调动积极性相统一;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政府、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实现改革成果共享
二、总体目标和实施范围(一)总体目标
我镇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和高效法律规范的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公平性和可及性显著提高,有效减轻全镇居民医药费用的负担
(二)实施范围
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行政村卫生室
三、主要内容(一)推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管理体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由县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在严格界定功能和任务、核定人员编制、核定收支范围和标准、转变运行机制的同时,政府负责保障按国家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保证其正常运转
积极推动乡镇卫生院对所属行政村卫生室实行行政、业务、人员、药品、财产、绩效考核“六统一"管理,对村卫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