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工作流程乡(镇)纪委工作制度一、年初拟定年度乡(镇)纪委工作计划,并报乡(镇)党委及上级纪委
每半年总结一次工作
二、每季度进行一次党规、党纪教育,教育实行上课或布置学习的形式,每次教育前要分析一次党员守纪情况
三、及时查处违纪违规案件,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复杂的不超过六个月
四、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时,答复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五、每半年召开一次各支部纪律检查委员会议,听取各支部纪检工作情况,指导做好支部纪检工作
六、坚持学习政治理论及纪检业务
1.纪检委员每月集体学习一次
2.支部纪检委员每两个月集体学习一次
乡(镇)纪委工作议事规则为使乡(镇)纪委会议事程序化,法律规范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充分发挥纪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切实履行纪委会的职责,特制定本规则
一、乡(镇)纪委会委员必须按时参加纪委会议,如因事、因病不能出席纪委会议的,需会前请假,事后应主动了解本次会议的内容
二、乡(镇)纪委会议由纪委书记主持,纪委书记缺席时由纪委副书记主持,纪委办公室应派员做好记录,存档备查
三、乡(镇)纪委会议事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应由乡(镇)纪委讨论、决定的一切有关事项
四、乡(镇)纪委委员提交乡(镇)纪委会讨论的议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收集,经纪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由纪委办公室安排会议时间、地点,并在会前一至三天通知各纪委委员、对重大议题,纪委办公室须将书面材料在会前送给各纪委委员,为议事作好准备
五、乡(镇)纪委委员会议一般每个月进行 1 次,遇有特别情况可随时进行
纪委会议讨论决定有关事项应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进行
六、乡(镇)纪委会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的规定,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乡(镇)纪委会的决定或决议,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举手表决,意见有分歧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