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合同甲方:供暖中心 乙方: 为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依据加强和法律规范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切实履行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义务,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的合法权利。本单位与乙方从业人员签订如下安全责任合同.一、用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及保障措施1、本单位是该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单位,对该从业人员承担直接安全管理职责.2、本单位的专职、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协助和配合负责人,抓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事项。3、本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级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资格证书。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保证有效实施。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熟悉和掌握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从业人员,或未签订《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合同》,不得上岗作业。6、作业前,依法如实向从业人员明确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预案应急措施,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在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撤离施工现场。7、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演练。在实行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设备前,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认合格后,准许上岗独立操作。8、对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电氧焊工、起重工、场内驾驶工,特种设备操作工,定期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复审,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依法杜绝非特别工种从业人员从事特别工种人员的作业。9、从业人员正式上岗后,属于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纪律、劳动纪律、工艺纪律应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辞退。假如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必须依法承担责任,具有违法事实的,还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10.依法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根据使用规则佩戴和使用。11.保证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和有效实施。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和主要权利义务。1、本人对所事岗位安全文明施工,负直接安全责任.2、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行业标准,自觉遵守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3、自觉接受用人单位安全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施工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预防和应急处理事故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