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有关天数的整理有关 56 一天的:1、发包人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 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2、发包人在竣工结算支付证书签发后或者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款支付申请 7 天后的 56 天内仍未支付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 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 受偿
3、监理人发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了该项停工属于 第12
1 款(即由于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的情况外,承包人可向监理人提交书面通知, 要求监理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28 天内准许已暂停施工的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继续施工
如监理人逾期不予批准,则承包人可以通知监理人 ,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5
1(1)项(即变更)的可取消工作
如暂停施工影响到整个工程,可视为发包人违约,应按 第 22
2 款的规定(即发包人违约)办理
4、由于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 56 天内 不仔细实行有效的复工措施,造成工期延误,可视为承包人违约,应按第 22
1 款的规定 (即承包人违约)办理
5、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56 天后未进行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实际竣工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准,但发包人由于不可抗力不能进行验收 的除外
6、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的 56 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 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撤离施工场地 或拆除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满时,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应全部撤离施工 场地
有关 42 天的:监理人在收到索赔通知书或有关索赔进一步资料后的 42 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承包人,承包人结婚搜索赔结果的,发包人应在做出索赔处理结果答复 28 天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