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人才聘用(兼职)合同[编号:2024 号] 年 月 日制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证号: 公司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乙方: 联系地址: 社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QQ: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银行帐(卡)号: 第二条 聘用内容因甲方进展需要,需聘用 专业二级建造师,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甲方同意聘用乙方兼职,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自注册成功之日起(以贵州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公告注册通过之日开始算起),从执业资格正式受理注册开始,注册日期为 90 个工作日,如超出 90 个工作日,以每超过每 90 个工作增加 500 元整的滞纳金,以此递增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
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一)聘用期间,乙方仅授权甲方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进行甲方企业的资质升级或资质年检活动
甲方免费为乙方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
(二)合同期间,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在未经乙方授权并以书面方式确认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证书、印章和个人资料包括以乙方的名义参加任何形式的投标活动、工程施工、工程监理和工程分转包等活动
未经乙方授权并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甲方擅自以乙方证书、印章(包括利用乙方名义)进行投标、施工、监理等活动所造成的一切行政处罚、纠纷和诉讼均与乙方无关,乙方也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民事和刑事责任
(三)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确保执业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等有关资料完好无损
乙方提供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资料使用的范围仅限于甲方公司企业资质就位、年检及主管部门检查需要等
甲方不得将乙方的证件作其他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