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新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法律规范明令禁止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党纪国法,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在各种社交场合和媒体、网络等平台口无遮拦,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发表、散布和传播有损单位、集体形象的言论,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组织或参加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及其活动,各种迷信、赌博、色情、涉毒、传销等影响社会治安、公共秩序、违法乱纪的活动
(三)利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婚丧嫁娶、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之机,大操大办,敛财敛物
(四)占用、拖欠公款,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公车私用等行为
(五)打探消息、通风报信、泄露工作机密,帮助被调查对象出谋划策、疏通关系、躲避追责
(六)利用职权为非法活动或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或与地痞流氓以及有黑社会倾向的人员交往
(七)违规经商,擅自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领取酬劳、入股分红,或者实行其他形式套取钱、物
(八)胁迫、利诱、唆使他人违纪、违法,参加为违纪、违法人员说情、拉关系活动
(九)纵容、授意、默许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
(十)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干扰其他单位、部门公正执行公务
(十一)生活奢侈、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或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公序良俗的行为
(十二)其他有违反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谨慎参加行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加强自我监督,廉洁修身慎行,谨慎参加下列行为: (一)在微信、微博、社交网络等媒体发表敏感言论、文章以及转发各种小道信息
(二)参加封建迷信活动
(三)大操大办或参加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事宜
(四)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
(五)组织或参加联谊会、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