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育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宏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团公司”) 人才培育机制,通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育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育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集团公司的人才梯队,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进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坚持“内部培育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育原则,并实行“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育
第三条人才培育目标集团公司人才培育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育和综合培育同步进行"的人才培育政策即集团公司培育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
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理水平的人才
第四条人才培育组织体系集团公司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育体系,职能部门和子公司作为人才培育的基地,负责人才培育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育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集团公司人才培育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育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育对象的确定和培育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
分公司若未特别提及,等同于子公司运用本办法
第二章 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第六条目的通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集团公司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第七条甄选条件(1) 知识经验和工作业绩:基于“知识全面、经历丰富、业绩出色的员工综合素养较强,并且服众”的假设
(2) 关键资质:基于“在每个岗位上,都有一些人做得比其他人好,绩效好的人与绩效平平的人实行的工作方式是不同的;高绩效者之所以能实行不同的工作方式,是因为他们具备了一般人所没有的某些特质,而正是这些特质导致了他们的高绩效"的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