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审核: 批准: **********************************************二○一三年十一月人行道及附属工程监理细则一、目的人行道是城市道路的组成部分
为加强************合同段人行道工程的质量管理,加强现场质量控制,合理控制工期,提高投资效益及施工管理水平,完善施工监理制度,特制定本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依据本细则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法律规范》(JTG G10-2024)、《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法律规范》(CJJ1-2024)、与本专业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和国家、省颁发的有关规程、工程管理办法、规定等
三、监理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道路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试验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检测)员:********四、监理控制要点及措施1、原材料的选择、试验及验收1
1 水泥应采纳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 175 或《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 GB 1344 中规定的水泥
有产品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后应对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取样复试,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 砂应采纳质地坚硬、洁净的粗砂或中砂,含泥量应小于 5%
砂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52-2024 的规定
3 搅拌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
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 值宜为 6~8
4 人行道砖采纳 20×10×6㎝透水砖
一般人行道砖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时,不宜低于 30MPa
砖要求大小均匀、颜色一致,无蜂窝、露石、脱皮、裂缝等现象,无缺边掉角,顶面均匀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