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应对贸易救济调查和贸易壁垒角度谈企业内部控制的关键点近几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公司治理、企业风险控制以及企业社会责任的日益关注,中国的监管机关逐渐完善了企业内部控制的法律体系,对企业内部控制执行和披露的要求亦日趋严格
监管的加强,短期内给企业造成了较大的压力,但长期看也为企业的管理升级提供了契机
尤其是国内的出口型制造企业,在当前世界经济低迷震荡,贸易摩擦加剧、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复杂国际环境下,面临着贸易救济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进口限制等各类贸易壁垒1
这些企业如能在内部控制流程的设计和实施中,抓住与贸易救济调查和贸易壁垒应对有关的关键点,则将有助于其提升应对复杂贸易形势的能力和竞争力
为此,我们将在下文中系统梳理中外内部控制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沿革,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制造型出口企业在内控体系设置和执行中应注意的关键点
一、我国内部控制监管法律体系我国在企业内部控制监管方面,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均发布有相关规定
其中规定最为具体的是2024年5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国资委、银监会、保监会(以下简称“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法律规范》(以下简称“基本法律规范”)
2010年4月26日,五部委又发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简称“配套指引”),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开始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的公司开始施行
2024年8月,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治理基础、市值规模、业务成熟度、盈利能力等方面差异的情况下,决定在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推动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体系,发布《关于2024年主板上市公司分类分批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法律规范体系的通知》
《基本法律规范》和《配套指引》为解决企业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弱化的问题提供了全面、详实、操作性强的方法与措施
针对对象也不再仅限于央企或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