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一般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根据教育部统一布署,本省从秋季入学的一般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国家《一般高中课程方案(试验)》
为逐渐建立与新课程方案相适应的一般高校招生考试及录取制度,根据《教育部有关一般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4 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制订《陕西省一般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化一般高校招生考试改革,推进中学不停完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建设
增进高中课程改革,建立高校选拔的多元评价机制;增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承担;增进一般高校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利于选拔优秀人才
二、报考科类 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史、理工、体育、艺术(文)、艺术(理)五个类别
其中,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志愿,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志愿
三、科目设置 一般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不含听力)三个科目,是所有考生必考科目
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
“小综合”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
报考文史、艺术(文)类的考生必须参与文科综合考试;报考理工、体育、艺术(理)类的考生必须参与理科综合考试
报考艺术(文)、艺术(理)、体育类的考生还应参与对应的术科考试
四、考试形式、时间与分值 3+小综合”考试采用闭卷、笔试形式,考试日期按教育部规定执行
考试时间与各科目分值如下: 科 目考试时间分 值语 文150 分钟150 分数 学120 分钟150 分外 语120 分钟150 分文综/理综150 分钟300 分 总分值:750 分
外语听力考试单独安排,全省统一组织,成绩供一般高校录取时参照
五、试卷构造“3+小综合”试卷分为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第一部分为选择题,所有为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