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一)大型施工设备的租赁规定 为确保各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所用的大型施工设备完好及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处于安全运转、环境影响达标
具体如下 1
项目部需要大型施工设备时必须先申报公司设备科,由设备科统一安排调度
在公司设备不够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由设备科向外单位租赁
在征得公司同意后,项目部可提出推举单位,在确保设备完好及安全、环境影响达标的前提下,由公司设备科出面签订合同
向外单位租赁的设备,归入公司设备管理范围
(二)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正确合理使用机械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更好地完成企业施工任务,特制定本使用规定
必须严格根据厂家说明书规定的要求和操作规程使用机械
配备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过专门训练,方可上岗操作
特种作业人员(起重机械、起吊指挥、挂钩作业人员、电梯驾驶等)必须按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的要求培训和考试,取得省、市安全生产监察局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实习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实习证,在师傅的指挥下,才能操作机械设备
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设备
新购或改装的大型施工设备应由公司设备科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备都必须标识、挂牌
经过大修理的设备,应该由有关部门验收发给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机械使用必须贯彻“管用结合”、“人机固定"的原则,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岗位责任制
有单独机械操作者,该人员为机械使用负责人
多班作业或多人操作的机械(如塔吊、升降机),应任命一人为机长,其余为组员
班组共同使用的机械以及一些不宜固定操作人员的机械设备,应将这类设备编为一组,任命一人为机组长,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