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 充 协 议 书发包人(甲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 承包人(乙方):凯里市旭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约双方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签订了凯里市洗马河街道九寨排污沟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工程量清单的排污沟是以 600 米计算。由于在现场 600 米排污沟无法全部实施及无法满足村民需求,因此需要生活污水排污沟变更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增加排污管道,原合同价需作相应调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新增工程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内容 承包范围:生活污水排污沟由原来的 600 米变更为 269.3 米的生活污水排污管道及 330。7 米生活污水排污沟;增加工程量为生活污水排污管道 331。1 米、项目简介碑 1 块、水源点周边硬化 1 口。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24 年月日 竣工日期:2024 年月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三、质量标准及等级 增加工程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施工及验收法律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四、合同计价及结算 1、原合同排污沟 198 元/米不变。 2、新增工程的合同单价:增加排污管道综合单价包干,按 260元/米算。3、生活污水排污管道为:(269。3+331。1)m×260 元/m=156104.00 元)。4、生活污水排污沟为:330。7m×198 元/m=65478.60 元.4、项目简介碑 1500 元/块。5、水井周边硬化 1500 元/口,共一口。6、总工程量造价为 224582.60 元(大写:贰拾贰万肆仟伍佰捌拾贰元陸角整).7、最终工程造价以凯里市洗马河街道的结算价为准。 五、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为排污管道工程增加工程款,追加工程款支付与进度款同期支付。 六、其他事宜1、本补充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本补充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与主合同相应条款有矛盾时,按本补充合同执行,其他未涉及的条款按主合同相应条款执行。本补充合同与主合同一并执行。 七、合同生效:与原合同一起执行.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凯里市洗马河街道办事处 发包人(甲方):(公章) 承包人(乙方):(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