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体育场馆的运营管理模式一、大型体育场馆的经营模式1、承包管理的经营模式这种管理方式的前提条件还是体育场馆的建设投资主体为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对体育场馆具有所有权,政府部门通过招投标后,将体育场馆的管理权和经营权在一段时间内交由某一公司或者个人全权管理,体育场馆运作完全实行自负盈亏模式,政府不给于任何的补贴.对于承包后的体育场馆,要求不能改变其为普通群众提供大众健身服务的性质,必须保证为全民健身和运动训练提供场地服务,必要时也要承担体育竞赛的任务,但对所提供的各种服务都要收费,其收费标准一般由体育场馆的主管部门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共同制订,并在合同书中约定,承包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这种经营模式,既减轻了政府部门的财政负担,也提高了体育场馆的对外开放利用率,国内目前采纳此种管理方式的大型体育场馆还为数不多,我们称之为“托管”。这种经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出租体育场馆的经营权与管理权,以吸引大量的社会资金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实行此种经营模式的最终目的是希望利用社会资金和先进的经营管理经验来维持和改善体育场馆的运转,以获得相应的经济与社会效益。国内首都体育馆就是采纳此种经营模式,要求每年完成 350 万利润,利润按2:3 二 5 的比例分配,即 20%作为场馆本身进展基金,30%上交管理部门,50%由承包方自主分配.2、资本多元化的合作经营模式这种经营模式的一种形式是政府作为大股东,以其对体育场馆的投资作为股份,再吸纳其它社会资金进行融资扩股,作为体育场馆前期建设和后期经营开发的补充资金,成立拥有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的现代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实体.这种经营模式的另一种形式是政府以体育场馆的土地,房屋或其他设施作为投资,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设备,管理等作为投资,携手合作经营管理体育场馆.无论哪种形式,这种经营模式的特点都在于通过投资各方的合作来解决体育场馆在前期的建设过程中或者后期的经营过程中资金缺乏,管理经验缺乏等难题。合作经营的各方以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来明确各方的投资风险与收益。收益按各自投资资本的比例分成,合作投资经营的模式营造了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有利于体育馆地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我国的体育场馆事业进展.政府部门作为体育场馆内部企业的大股东,对该企业的重大事务具有决策权,保证了国家对大型体育场馆的政策性导向,有利于把握体育场馆的进展方向。这是一种较新的按市场机制运作的经营管理模...